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9-5-15   内蒙古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规定,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拟对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卓龙高勒努力斯台银多金属矿普查等19个探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受委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
三、出让单元
项目名称、坐标及起始价等见附表
四、出让期限
出让期限为三年
五、公告期限
自2009年4月15日9时00分起至2009年5月5日17时00分止为公告时间。
六、咨询报名时间和挂牌时间
报名时间:自2009年4月20日9时30分起至2009年
5月5日17时00分止。
挂牌时间:自2009年5 月6 日9 时00分起至2009年5月15日14时30分止。
七、报名和挂牌地点: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47号,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一楼)
挂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95号,原呼和浩特市土地收储拍卖中心信息大厅)。
八、参加竞买人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金在6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均可申请参加出让活动。申请资质条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竞买保证金每个项目为200万元;每个竞买人最多只能报名参加不超过4个探矿权竞买标的。
九、竞买申请的办理
按公告要求,有意者到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47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5日17时00分。
凡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需持:
1.竞买申请书,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
3.事业法人须提交事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
4.法定代表人如委托他人竞买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
5.每个项目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号码牌,参加竞买活动。
十、本次出让的是探矿权,为勘查空白区,地质勘查工作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经竞得人勘查未能探求出可供开采的工业矿体,或因勘查区内资源分布赋存情况涉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限制,不能转为采矿权或其他情况的,受让人风险自担。项目区涉及的草地、林地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竞得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一、出让探矿权区域的现场踏勘,报名后由申请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资料或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咨询。
十二、开户地址
开户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内蒙古分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
帐 号:15001706688052502788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47号)
联 系 人:刘浩川、李改平
联系电话:0471-6634405;0471-6634520;0471-6634112
传 真:0471-4908151
网上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矿业权交易网(现名内蒙古土地网)
竞买材料的索取:《挂牌出让须知》和各式表格详情见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矿业权交易网(现名内蒙古土地网),并可下载使用。
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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