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会风会纪

2009-5-27   内蒙古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浏览:

  为了严肃会议纪律,加强会议管理,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会议管理工作,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规定:
一、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会。今后会场设迟到席,凡是迟到者到迟到席就座。
二、按照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一次无故旷会,口头批评;二次无故旷会,通报批评;三次无故旷会,取消当年奖金、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三、各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必须向市局主要领导请假;其他单位负责人向市局有关领导请假;一般工作人员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将请假条交会议组织者备案。
四、今后市局召开任何会议,全部实行签到制,由参会人员亲自签到,其他人员不得代签,对代签者将通报批评,并视为一次旷会。
五、市局组织的其他学习会,适用以上有关规定。
六、以上规定由有关组织会议的科室负责落实,会后签到表交纪检监察室备案,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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